当前位置:主页 > 新闻资讯 >

新闻资讯

NEWS INFORMATION

2023年全国两会

时间:2023-07-21 05:48 点击次数:60

  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五次全体会议 习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大会

  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国家领导人 习全票当选国家主席主席

  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习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会议

  习在看望参加政协会议的民建工商联界委员时强调 正确引导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办公厅公告

  关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关于202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202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置专门委员会的决定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关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修正案的决议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提案工作情况报告的决议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三次会议 王沪宁主持 通过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常务委员候选人名单,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政治决议(草案)等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秘书处关于代表提出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2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

  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二次会议 王沪宁主持会议听取有关议题的说明

  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王沪宁出席 听取政协章程修正案草案的说明 13位委员作大会发言

  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代表团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表示 深入贯彻习强军思想 奋力实现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

  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分别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团分组审议

  李强赵乐际王沪宁蔡奇丁薛祥李希分别看望出席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委员并参加讨论

  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等领导同志分别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团分组审议

  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举行记者会 聚焦新时代派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作用和工商联工作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在京全国人大代表情况通报会 为代表出席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作准备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一百三十四次委员长会议 听取有关草案和议案审议情况汇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3月13日上午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后,国务院总理李强在人民大会堂三楼金色大厅出席记者会并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3月7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外交部长秦刚就“中国外交政策和对外关系”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3月5日,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三楼金色大厅举行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领导人记者会,各派中央主席和全国工商联主席出席并回答记者提问。

  3月4日12时,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新闻发布会,由大会发言人就大会议程和人大工作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于3月3日(星期五)16:30在人民大会堂一层新闻发布厅举行,大会新闻发言人郭卫民向中外媒体介绍本次大会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国新办于2月28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科技部党组成员、秘书长林新,农业农村部总经济师、办公厅主任、新闻发言人魏百刚,海关总署党委委员、办公厅主任赵增连,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田世宏和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言人介绍2022年国务院部门办理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工作有关情况。

  国家统计局局长康义提到去年经济运行情况时表示,总的来讲,我国宏观经济保持总体稳定,取得的成绩可圈可点,也是来之极为不易的,彰显了中国经济强大的韧性,为今年乃至今后的经济工作奠定了基础。

  中国能建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宋海良委员在“委员通道”上介绍,截至2022年底,我国可再生能源的装机总量历史性超过煤电,占全国发电总装机的47.3%。2022年全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到2.7万亿千瓦时。

  2023年3月5日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本届政府任期即将结束。现在,我代表国务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全国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22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极为重要的一年。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描绘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宏伟蓝图。面对风高浪急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以习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迎难而上,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加大宏观调控力度,实现了经济平稳运行、发展质量稳步提升、社会大局保持稳定,我国发展取得来之极为不易的新成就。

  过去一年,我国经济发展遇到疫情等国内外多重超预期因素冲击。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们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病毒变化和防疫形势,优化调整疫情防控措施。面对经济新的下行压力,果断应对、及时调控,动用近年储备的政策工具,靠前实施既定政策举措,坚定不移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出台实施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部署稳住经济大盘工作,加强对地方落实政策的督导服务,支持各地挖掘政策潜力,支持经济大省勇挑大梁,突出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推动经济企稳回升。全年国内生产总值增长3%,城镇新增就业1206万人,年末城镇调查失业率降到5.5%,居民消费价格上涨2%。货物进出口总额增长7.7%。财政赤字率控制在2.8%,中央财政收支符合预算、支出略有结余。国际收支保持平衡,人民币汇率在全球主要货币中表现相对稳健。粮食产量1.37万亿斤,增产74亿斤。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在攻坚克难中稳住了经济大盘,在复杂多变的环境中基本完成全年发展主要目标任务,我国经济展现出坚强韧性。

  针对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加剧,加大纾困支持力度。受疫情等因素冲击,不少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遇到特殊困难。全年增值税留抵退税超过2.4万亿元,新增减税降费超过1万亿元,缓税缓费7500多亿元。为有力支持减税降费政策落实,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大幅增加。引导金融机构增加信贷投放,降低融资成本,新发放企业贷款平均利率降至有统计以来最低水平,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餐饮、旅游、货运等实施阶段性贷款延期还本付息,对普惠小微贷款阶段性减息。用改革办法激发市场活力。量大面广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普遍受益。

  针对有效需求不足的突出矛盾,多措并举扩投资促消费稳外贸。去年终端消费直接受到冲击,投资也受到影响。提前实施部分“十四五”规划重大工程项目,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依法盘活用好专项债务结存限额,分两期投放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7400亿元,为重大项目建设补充资本金。运用专项再贷款、财政贴息等政策,支持重点领域设备更新改造。采取联合办公、地方承诺等办法,提高项目审批效率。全年基础设施、制造业投资分别增长9.4%、9.1%,带动固定资产投资增长5.1%,一定程度弥补了消费收缩缺口。发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采取减免车辆购置税等措施促进汽车消费,新能源汽车销量增长93.4%,开展绿色智能家电、绿色建材下乡,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保持基本稳定。出台金融支持措施,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扎实推进保交楼稳民生工作。帮助外贸企业解决原材料、用工、物流等难题,提升港口集疏运效率,及时回应和解决外资企业关切,货物进出口好于预期,实际使用外资稳定增长。

  针对就业压力凸显,强化稳岗扩就业政策支持。去年城镇调查失业率一度明显攀升。财税、金融、投资等政策更加注重稳就业。对困难行业企业社保费实施缓缴,大幅提高失业保险基金稳岗返还比例,增加稳岗扩岗补助。落实担保贷款、租金减免等创业支持政策。突出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开展就业困难人员专项帮扶。在重点工程建设中推广以工代赈。脱贫人口务工规模超过3200万人、实现稳中有增。就业形势总体保持稳定。

  针对全球通胀高企带来的影响,以粮食和能源为重点做好保供稳价。去年全球通胀达到40多年来新高,国内价格稳定面临较大压力。有效应对洪涝、干旱等严重自然灾害,不误农时抢抓粮食播种和收获,督促和协调农机通行,保障农事活动有序开展,分三批向种粮农民发放农资补贴,保障粮食丰收和重要农产品稳定供给。发挥煤炭主体能源作用,增加煤炭先进产能,加大对发电供热企业支持力度,保障能源正常供应。在全球高通胀的背景下,我国物价保持较低水平,尤为难得。

  针对部分群众生活困难增多,强化基本民生保障。阶段性扩大低保等社会保障政策覆盖面,将更多困难群体纳入保障范围。延续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共向1000多万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待遇。向更多低收入群众发放价格补贴,约6700万人受益。免除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2022年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并允许延期还本。做好因疫因灾遇困群众临时救助工作,切实兜住民生底线。

  与此同时,我们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按照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政府工作报告安排,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各领域工作。经过艰苦努力,当前消费需求、市场流通、工业生产、企业预期等明显向好,经济增长正在企稳向上,我国经济有巨大潜力和发展动力。

  过去五年极不寻常、极不平凡。在以习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们经受了世界变局加快演变、新冠疫情冲击、国内经济下行等多重考验,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开启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各地区各部门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重大成就。

  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国内生产总值增加到121万亿元,五年年均增长5.2%,十年增加近70万亿元、年均增长6.2%,在高基数基础上实现了中高速增长、迈向高质量发展。财政收入增加到20.4万亿元。粮食产量连年稳定在1.3万亿斤以上。工业增加值突破40万亿元。城镇新增就业年均1270多万人。外汇储备稳定在3万亿美元以上。我国经济实力明显提升。

  脱贫攻坚任务胜利完成。经过八年持续努力,近1亿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全国83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960多万贫困人口实现易地搬迁,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

  科技创新成果丰硕。构建新型举国体制,组建国家实验室,分批推进全国重点实验室重组。一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取得新突破,载人航天、探月探火、深海深地探测、超级计算机、卫星导航、量子信息、核电技术、大飞机制造、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领域创新成果不断涌现。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强度从2.1%提高到2.5%以上,科技进步贡献率提高到60%以上,创新支撑发展能力不断增强。

  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高技术制造业、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年均分别增长10.6%、7.9%,数字经济不断壮大,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7%以上。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深入实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从60.2%提高到65.2%,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成长。

  基础设施更加完善。一批防汛抗旱、引水调水等重大水利工程开工建设。高速铁路运营里程从2.5万公里增加到4.2万公里,高速公路里程从13.6万公里增加到17.7万公里。新建改建农村公路125万公里。新增机场容量4亿人次。发电装机容量增长40%以上。所有地级市实现千兆光网覆盖,所有行政村实现通宽带。

  改革开放持续深化。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实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不断深化,营商环境明显改善。共建“一带一路”扎实推进。推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生效实施,建成全球最大自由贸易区。货物进出口总额年均增长8.6%,突破40万亿元并连续多年居世界首位,吸引外资和对外投资居世界前列。

  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8.1%、二氧化碳排放下降14.1%。地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下降27.5%,重污染天数下降超过五成,全国地表水优良水体比例由67.9%上升到87.9%。设立首批5个国家公园,建立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9000多处。美丽中国建设迈出重大步伐。

  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5.1%。居民消费价格年均上涨2.1%。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从13.5年提高到14年。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增加1.4亿、覆盖10.5亿人,基本医保水平稳步提高。多年累计改造棚户区住房4200多万套,上亿人出棚进楼、实现安居。

  经过多年精心筹办,成功举办了简约、安全、精彩的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为促进群众性冰雪运动、促进奥林匹克运动发展、促进世界人民团结友谊作出重要贡献。

  新冠疫情发生三年多来,以习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医疗资源和物资保障,全力救治新冠患者,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因时因势优化调整防控政策措施,全国人民坚忍不拔,取得重大决定性胜利。在极不平凡的抗疫历程中,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做了大量工作,各行各业共克时艰,广大医务人员不畏艰辛,特别是亿万人民克服多重困难,付出和奉献,都十分不易,大家共同抵御疫情重大挑战,面对尚未结束的疫情,仍在不断巩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五年来,我们深入贯彻以习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创新宏观调控,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面对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疫情冲击等接踵而来的严峻挑战,创新宏观调控方式,不过度依赖投资,统筹运用财政货币等政策,增强针对性有效性,直面市场变化,重点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进而稳就业保民生。把年度主要预期目标作为一个有机整体来把握,加强区间调控、定向调控、相机调控、精准调控,既果断加大力度,又不搞“大水漫灌”、透支未来,持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强化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以改革开放办法推动经济爬坡过坎、持续前行。

  坚持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合理把握赤字规模,五年总体赤字率控制在3%以内,政府负债率控制在50%左右。不断优化支出结构,教育科技、生态环保、基本民生等重点领域得到有力保障。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制度性安排与阶段性措施相结合,疫情发生后减税降费力度进一步加大,成为应对冲击的关键举措。彻底完成营改增任务、取消营业税,将增值税收入占比最高、涉及行业广泛的税率从17%降至13%,阶段性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3万元提高到15万元、小微企业所得税实际最低税负率从10%降至2.5%。减税降费公平普惠、高效直达,五年累计减税5.4万亿元、降费2.8万亿元,既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留得青山,也放水养鱼、涵养税源,年均新增涉税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超过1100万户,各年度中央财政收入预算都顺利完成,考虑留抵退税因素,全国财政收入十年接近翻一番。推动财力下沉,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对地方转移支付占比提高到70%左右,建立并常态化实施中央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各级政府坚持过紧日子,严控一般性支出,中央部门带头压减支出,盘活存量资金和闲置资产,腾出的资金千方百计惠企裕民,全国财政支出70%以上用于民生。

  坚持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根据形势变化灵活把握政策力度,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用好降准、再贷款等政策工具,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有效支持,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制造业贷款余额从16.3万亿元增加到27.4万亿元。普惠小微贷款余额从8.2万亿元增加到23.8万亿元、年均增长24%,贷款平均利率较五年前下降1.5个百分点。加大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力度。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弹性增强、保持基本稳定。完全化解了历史上承担的国有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等14486亿元金融改革成本。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方式,精准处置一批大型企业集团风险,平稳化解高风险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大型金融机构健康发展,金融体系稳健运行,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导向。把稳就业作为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的关键指标。着力促进市场化社会化就业,加大对企业稳岗扩岗支持力度。将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20%降至16%,同时充实全国社保基金,储备规模从1.8万亿元增加到2.5万亿元以上。实施失业保险基金稳岗返还、留工培训补助等政策。持续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连续举办8届全国双创活动周、超过5.2亿人次参与,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加强劳动者权益保护,新就业形态和灵活就业成为就业增收的重要渠道。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群体就业工作。使用失业保险基金等资金支持技能培训。实施高职扩招和职业技能提升三年行动,累计扩招413万人、培训8300多万人次。就业是民生之基、财富之源。14亿多人口大国保持就业稳定,难能可贵,蕴含着巨大创造力。

  保持物价总体平稳。在应对冲击中没有持续大幅增加赤字规模,也没有超发货币,为物价稳定创造了宏观条件。下大气力抓农业生产,强化产销衔接和储备调节,确保粮食和生猪、蔬菜等稳定供应,及时解决煤炭电力供应紧张问题,满足民生和生产用能需求,保障交通物流畅通。加强市场监管,维护正常价格秩序。十年来我国居民消费价格涨幅稳定在2%左右的较低水平,成如容易却艰辛,既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为宏观政策实施提供了空间,又有利于更好保障基本民生。

  (二)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特别是在贫困地区。坚持精准扶贫,聚焦“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强化政策倾斜支持,优先保障脱贫攻坚资金投入,对脱贫难度大的县和村挂牌督战。深入实施产业、就业、生态、教育、健康、社会保障等帮扶,加强易地搬迁后续扶持,重点解决“两不愁三保障”问题,脱贫群众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饮水安全也有了保障。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明显增加,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

  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持过渡期内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建立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有力应对疫情、灾情等不利影响,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确定并集中支持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加大对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等重点区域支持力度,坚持并完善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定点帮扶等机制,选派用好医疗、教育“组团式”帮扶干部人才和科技特派员,推动脱贫地区加快发展和群众稳定增收。

  (三)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化改革,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

  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完成国务院及地方政府机构改革。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大道至简,政简易行。持之以恒推进触动政府自身利益的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放宽市场准入,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单管理措施比制度建立之初压减64%,将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多年来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事项1000多项,中央政府层面核准投资项目压减90%以上,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从60类减少到10类,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压缩到不超过120个工作日。改革商事制度,推行“证照分离”改革,企业开办时间从一个月以上压缩到目前的平均4个工作日以内,实行中小微企业简易注销制度。坚持放管结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落实监管责任,防止监管缺位、重放轻管,强化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质量和安全监管,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加强公正监管,规范行使行政裁量权。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改革反垄断执法体制。依法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依法坚决管控资本无序扩张。不断优化服务,推进政务服务集成办理,压减各类证明事项,加快数字政府建设,90%以上的政务服务实现网上可办,户籍证明、社保转接等200多项群众经常办理事项实现跨省通办。取消所有省界高速公路收费站。制定实施优化营商环境、市场主体登记管理、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等条例。改革给人们经商办企业更多便利和空间,去年底企业数量超过5200万户、个体工商户超过1.1亿户,市场主体总量超过1.6亿户、是十年前的3倍,发展内生动力明显增强。

  促进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任务,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推动国企聚焦主责主业优化重组、提质增效。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破除各种隐性壁垒,一视同仁给予政策支持,提振民间投资信心。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弘扬企业家精神。

  推进财税金融体制改革。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加大预算公开力度,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完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体系,构建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推动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统筹推进中小银行补充资本和改革化险,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加强金融稳定法治建设。

  (四)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国家和地方创新体系,推进科技自立自强,紧紧依靠创新提升实体经济发展水平,不断培育壮大发展新动能,有效应对外部打压遏制。

  增强科技创新引领作用。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实施一批科技创新重大项目,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发挥好高校、科研院所作用,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推进国际和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布局建设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支持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全国基础研究经费五年增长1倍。改革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制度,赋予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努力将广大科技人员从繁杂的行政事务中解脱出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激发创新动力。促进国际科技交流合作。通过市场化机制激励企业创新,不断提高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将制造业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分别从50%、75%提高至100%,并阶段性扩大到所有适用行业,对企业投入基础研究、购置设备给予政策支持,各类支持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年度规模已超过万亿元。创设支持创新的金融政策工具,引导创业投资等发展。企业研发投入保持两位数增长,一大批创新企业脱颖而出。

  推动产业向中高端迈进。把制造业作为发展实体经济的重点,促进工业经济平稳运行,保持制造业比重基本稳定。严格执行环保、质量、安全等法规标准,淘汰落后产能。开展重点产业强链补链行动。启动一批产业基础再造工程。鼓励企业加快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将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扩大至全部制造业。推动高端装备、生物医药、光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光伏、风电等新兴产业加快发展。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持续推进网络提速降费,发展“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用户数增加到14.5亿户。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有力促进了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7万多家。促进平台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发挥其带动就业创业、拓展消费市场、创新生产模式等作用。发展研发设计、现代物流、检验检测认证等生产性服务业。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和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中国制造的品质和竞争力不断提升。

  (五)扩大国内有效需求,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围绕构建新发展格局,立足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坚持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培育更多经济增长动力源。

  着力扩大消费和有效投资。疫情发生前,消费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主要拉动力。面对需求不足甚至出现收缩,推动消费尽快恢复。多渠道促进居民增收,提高中低收入群体收入。支持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汽车保有量突破3亿辆、增长46.7%。推动线上线下消费深度融合,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从15.8%提高到27.2%。发展城市社区便民商业,完善农村快递物流配送体系。帮扶旅游业发展。围绕补短板、调结构、增后劲扩大有效投资。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预算内投资引导和撬动社会投资成倍增加,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额度,重点支持交通、水利、能源、信息等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运营,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

  增强区域发展平衡性协调性。统筹推进西部大开发、东北全面振兴、中部地区崛起、东部率先发展,中西部地区经济增速总体高于东部地区。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的支持力度,中央财政对相关地区转移支付资金比五年前增长66.8%。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高标准高质量建设雄安新区。发展海洋经济。支持经济困难地区发展,促进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鼓励有条件地区更大发挥带动作用,推动形成更多新的增长极增长带。

  持续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我国仍处于城镇化进程中,每年有上千万农村人口转移到城镇。完善城市特别是县城功能,增强综合承载能力。分类放宽或取消城镇落户限制,十年1.4亿农村人口在城镇落户。有序发展城市群和都市圈,促进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建立实施房地产长效机制,扩大保障性住房供给,推进长租房市场建设,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轨道交通运营里程从4500多公里增加到近1万公里,排水管道从63万公里增加到89万公里。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6.7万个,惠及2900多万家庭。

  (六)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完善强农惠农政策,持续抓紧抓好农业生产,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和扩大粮食播种面积,扩种大豆油料,优化生产结构布局,提高单产和品质。完善粮食生产支持政策,稳定种粮农民补贴,合理确定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加大对产粮大县奖励力度,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加强耕地保护,实施黑土地保护工程,完善水利设施,新建高标准农田4.56亿亩。推进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建设。加快种业、农机等科技创新和推广应用,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从67%提高到73%。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强化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始终不懈地把14亿多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

  扎实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完成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阶段性任务,稳步推进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发展,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启动乡村建设行动,持续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加强水电路气信邮等基础设施建设,实现符合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通客车,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从80%提高到87%,多年累计改造农村危房2400多万户。深化供销合作社、集体林权、农垦等改革。立足特色资源发展乡村产业,促进农民就业创业增收。为保障农民工及时拿到应得报酬,持续强化农民工工资拖欠治理,出台实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严厉打击恶意拖欠行为。

  (七)坚定扩大对外开放,深化互利共赢的国际经贸合作。面对外部环境变化,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以高水平开放更有力促改革促发展。

  推动进出口稳中提质。加大出口退税、信保、信贷等政策支持力度,企业出口退税办理时间压缩至6个工作日以内。优化外汇服务。发展外贸新业态,新设152个跨境电商综试区,支持建设一批海外仓。发挥进博会、广交会、服贸会、消博会等重大展会作用。推进通关便利化,进口、出口通关时间分别压减67%和92%,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明显下降。关税总水平从9.8%降至7.4%。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推出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进出口稳定增长有力支撑了经济发展。

  积极有效利用外资。出台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不断优化外商投资环境。持续放宽外资市场准入,全国和自由贸易试验区负面清单条数分别压减51%、72%,制造业领域基本全面放开,金融等服务业开放水平不断提升。已设21个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稳步推进。各地创新方式加强外资促进服务,加大招商引资和项目对接力度。一批外资大项目落地,我国持续成为外商投资兴业的热土。

  推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坚持共商共建共享,遵循市场原则和国际通行规则,实施一批互联互通和产能合作项目,对沿线国家货物进出口额年均增长13.4%,各领域交流合作不断深化。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引导对外投资健康有序发展,加强境外风险防控。新签和升级6个自贸协定,与自贸伙伴货物进出口额占比从26%提升至35%左右。坚定维护多边贸易体制,反对贸易保护主义,稳妥应对经贸摩擦,促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

  (八)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处理好发展和保护的关系,不断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

  加强污染治理和生态建设。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注重多污染物协同治理和区域联防联控,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86.5%、上升4个百分点。基本消除地级及以上城市黑臭水体,推进重要河湖、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加大土壤污染风险防控和修复力度,强化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全面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实施一批重大生态工程,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林长制。推动共抓长江大保护,深入实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完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森林覆盖率达到24%,草原综合植被盖度和湿地保护率均达50%以上,水土流失、荒漠化、沙化土地面积分别净减少10.6万、3.8万、3.3万平方公里。人民群众越来越多享受到蓝天白云、绿水青山。

  稳步推进节能降碳。统筹能源安全稳定供应和绿色低碳发展,科学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优化能源结构,实现超低排放的煤电机组超过10.5亿千瓦,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由6.5亿千瓦增至12亿千瓦以上,清洁能源消费占比由20.8%上升到25%以上。全面加强资源节约工作,发展绿色产业和循环经济,促进节能环保技术和产品研发应用。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加强绿色发展金融支持。完善能耗考核方式。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为推动全球气候治理作出了中国贡献。

  (九)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社会事业发展。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增加民生投入,着力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在发展中不断增进民生福祉。

  促进教育公平和质量提升。百年大计,教育为本。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每年都保持在4%以上,学生人均经费投入大幅增加。持续加强农村义务教育薄弱环节建设,基本消除城镇大班额,推动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问题,义务教育巩固率由93.8%提高到95.5%。坚持义务教育由国家统一实施,引导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负担。提升青少年健康水平。持续实施营养改善计划,每年惠及3700多万学生。保障教师特别是乡村教师工资待遇。多渠道增加幼儿园供给。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提高到90%以上。职业教育适应性增强,职业院校办学条件持续改善。积极稳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从45.7%提高到59.6%,高校招生持续加大对中西部地区和农村地区倾斜力度。大幅提高经济困难高校学生国家助学贷款额度。深入实施“强基计划”和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培养计划,建设288个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接续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不断夯实发展的人才基础。

  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深入推进和努力普及健康中国行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进一步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持续提高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水平,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从450元提高到610元。将更多群众急需药品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住院和门诊费用实现跨省直接结算,惠及5700多万人次。推行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降低费用负担超过4000亿元。设置13个国家医学中心,布局建设76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持续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完善分级诊疗体系。优化老年人等群体就医服务。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惠及民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从50元提高到84元。坚持预防为主,加强重大慢性病健康管理。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组建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健全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和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努力保障人民健康。

  加强社会保障和服务。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连续上调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稳步提升城乡低保、优待抚恤、失业和工伤保障等标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动老龄事业和养老产业发展。发展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加强配套设施和无障碍设施建设,在税费、用房、水电气价格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推进医养结合,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完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制度,提高保障水平。加强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制度。健全残疾人保障和关爱服务体系。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对遇困人员及时给予帮扶,年均临时救助1100万人次,坚决兜住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网。

  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发展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哲学社会科学和档案等事业,加强智库建设。扎实推进媒体深度融合。提升国际传播效能。加强和创新互联网内容建设。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向社会免费开放。深入推进全民阅读。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加强国家科普能力建设。体育健儿勇创佳绩,全民健身广泛开展。

  (十)推进政府依法履职和社会治理创新,保持社会大局稳定。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使经济社会活动更好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坚持依法行政、大道为公,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政府的权力来自人民,有权不可任性,用权必受监督。推动完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法律议案50件,制定修订行政法规180件次。依法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自觉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加强审计、统计监督。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开展国务院大督查。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更好发挥作用。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完善基层治理,优化社区服务。支持社会组织、人道救助、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公益慈善等健康发展。深入推进信访积案化解。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严格食品、药品尤其是疫苗监管。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改革和加强应急管理,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做好洪涝干旱、森林草原火灾、地质灾害、地震等防御和气象服务。深入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加强网络、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持续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惩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取得新进展。

  五年来,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三公”经费大幅压减。严厉惩处违规建设楼堂馆所和偷税逃税等行为。加强廉洁政府建设。政府工作人员自觉接受法律监督、监察监督和人民监督。

  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没有捷径,实干为要。五年来,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事不畏难、行不避艰,要求以实干践行承诺,凝心聚力抓发展;以民之所望为施政所向,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一切以人民利益为重,仔细倾听群众呼声,深入了解群众冷暖,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坚持实事求是,尊重客观规律,坚决反对空谈浮夸、做表面文章、搞形象工程甚至盲目蛮干;以改革的办法、锲而不舍的精神解难题、激活力,激励敢于担当,对庸政懒政者问责。尊重人民群众首创精神,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进而汇聚起推动发展的强大力量。

  过去五年,民族、宗教、侨务等工作创新完善。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民族团结进步呈现新气象。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逐步深入。持续做好侨务工作,充分发挥海外侨胞在参与祖国现代化建设中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

  坚持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国防和军队建设取得一系列新的重大成就、发生一系列重大变革。人民军队深入推进政治建军、改革强军、科技强军、人才强军、依法治军,深入推进练兵备战,现代化水平和实战能力显著提升。坚定灵活开展军事斗争,有效遂行边防斗争、海上维权、反恐维稳、抢险救灾、抗击疫情、维和护航等重大任务,提升国防动员能力,有力维护了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港澳台工作取得新进展。依照宪法和基本法有效实施对特别行政区的全面管治权,制定实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落实“爱国者治港”、“爱国者治澳”原则,推动香港进入由乱到治走向由治及兴的新阶段。深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支持港澳发展经济、改善民生、防控疫情、保持稳定。贯彻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坚决开展反分裂、反干涉重大斗争,持续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

  中国特色大国外交全面推进。习主席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出访多国,通过线上和线下方式出席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峰会、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联合国成立75周年系列高级别会议、东亚合作领导人系列会议、中欧领导人会晤等一系列重大外交活动。成功举办上合组织青岛峰会、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全球发展高层对话会、“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等多场重大主场外交活动。坚持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坚决维护我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积极拓展全球伙伴关系,致力于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维护多边主义,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国作为负责任大国,在推进国际抗疫合作、解决全球性挑战和地区热点问题上发挥了重要建设性作用,为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这些年我国发展取得的成就,是以习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的结果,是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的结果,是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结果。我代表国务院,向全国各族人民,向各派、各人民团体和各界人士,表示诚挚感谢!向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表示诚挚感谢!向关心和支持中国现代化建设的各国政府、国际组织和各国朋友,表示诚挚感谢!

  在看到发展成就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大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当前发展面临诸多困难挑战。外部环境不确定性加大,全球通胀仍处于高位,世界经济和贸易增长动能减弱,外部打压遏制不断上升。国内经济增长企稳向上基础尚需巩固,需求不足仍是突出矛盾,民间投资和民营企业预期不稳,不少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困难较大,稳就业任务艰巨,一些基层财政收支矛盾较大。房地产市场风险隐患较多,一些中小金融机构风险暴露。发展仍有不少体制机制障碍。科技创新能力还不强。生态环境保护任重道远。防灾减灾等城乡基础设施仍有明显薄弱环节。一些民生领域存在不少短板。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仍较突出,有的地方政策执行“一刀切”、层层加码,有的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简单化,存在脱离实际、违背群众意愿、漠视群众合法权益等问题。一些领域、行业、地方腐败现象时有发生。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还有一些意见和建议应予重视。要直面问题挑战,尽心竭力改进政府工作,不负人民重托。

  今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政府工作,要在以习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大力提振市场信心,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突出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持续改善民生,保持社会大局稳定,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

  今年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国内生产总值增长5%左右;城镇新增就业1200万人左右,城镇调查失业率5.5%左右;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左右;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进出口促稳提质,国际收支基本平衡;粮食产量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继续下降,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生态环境质量稳定改善。

  要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面对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针对性,加强各类政策协调配合,形成共促高质量发展合力。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赤字率拟按3%安排。完善税费优惠政策,对现行减税降费、退税缓税等措施,该延续的延续,该优化的优化。做好基层“三保”工作。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精准有力。保持广义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同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产业政策要发展和安全并举。促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着力补强产业链薄弱环节。科技政策要聚焦自立自强,也要坚持国际合作。完善新型举国体制,发挥好政府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中的组织作用,支持和突出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大科技人才及团队培养支持力度。社会政策要兜牢民生底线。落实落细就业优先政策,把促进青年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保障好基本民生。

  当前我国新冠疫情防控已进入“乙类乙管”常态化防控阶段,要在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全面科学总结的基础上,更加科学、精准、高效做好防控工作,围绕保健康、防重症,重点做好老年人、儿童、患基础性疾病群体的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提升疫情监测水平,推进疫苗迭代升级和新药研制,切实保障群众就医用药需求,守护好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今年是政府换届之年,前面报告的经济社会发展多领域、各方面工作,今后还需不懈努力,下面简述几项重点。

  (一)着力扩大国内需求。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稳定汽车等大宗消费,推动餐饮、文化、旅游、体育等生活服务消费恢复。政府投资和政策激励要有效带动全社会投资,今年拟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3.8万亿元,加快实施“十四五”重大工程,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促进区域优势互补、各展其长,继续加大对受疫情冲击较严重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鼓励和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参与国家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项目建设,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二)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强化科技创新对产业发展的支撑。持续开展产业强链补链行动,围绕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集中优质资源合力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充分激发创新活力。加强重要能源、矿产资源国内勘探开发和增储上产。加快传统产业和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着力提升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加快前沿技术研发和应用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建设高效顺畅的物流体系。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提升常态化监管水平,支持平台经济发展。

  (三)切实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提高国企核心竞争力。坚持分类改革方向,处理好国企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关系,完善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完善相关政策,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为各类所有制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竞相发展的环境,用真招实策稳定市场预期和提振市场信心。

  (四)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扩大市场准入,加大现代服务业领域开放力度。落实好外资企业国民待遇。积极推动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等高标准经贸协议,主动对照相关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优化区域开放布局,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发挥好海南自由贸易港、各类开发区等开放平台的先行先试作用。继续发挥进出口对经济的支撑作用。做好外资企业服务工作,推动外资标志性项目落地建设。开放的中国大市场,一定能为各国企业在华发展提供更多机遇。

  (五)有效防范化解重大经济金融风险。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完善金融监管,压实各方责任,防止形成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有效防范化解优质头部房企风险,改善资产负债状况,防止无序扩张,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发展。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优化债务期限结构,降低利息负担,遏制增量、化解存量。

  (六)稳定粮食生产和推进乡村振兴。一体推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现代化。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抓好油料生产,实施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完善农资保供稳价应对机制。加强耕地保护,加强农田水利和高标准农田等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和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树立大食物观,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决防止出现规模性返贫。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国家关于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的政策,务必通过细致工作扎实落实到位。

  (七)推动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加强流域综合治理,加强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推进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和技术研发,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提升可再生能源占比。完善支持绿色发展的政策和金融工具,发展循环经济,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减污,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八)保障基本民生和发展社会事业。加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问题,加快推进老旧小区和危旧房改造。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推进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普惠发展,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推进高等教育创新,支持中西部地区高校发展,深化体教融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实施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重视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强养老服务保障,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保障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做好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抚恤工作。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产业。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和防灾减灾救灾。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

  进一步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持续转变政府职能,搞好机构改革,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发扬实干精神,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提高行政效率和公信力。

  我们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加强和改进侨务工作,汇聚起海内外中华儿女同心奋斗、共创辉煌的强大力量。

  我们要深入贯彻习强军思想,贯彻新时代军事战略方针,围绕实现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边斗争、边备战、边建设,完成好党和人民赋予的各项任务。全面加强练兵备战,创新军事战略指导,大抓实战化军事训练,统筹抓好各方向各领域军事斗争。全面加强军事治理,巩固拓展国防和军队改革成果,加强重大任务战建备统筹,加快实施国防发展重大工程。巩固提高一体化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加强国防科技工业能力建设。深化全民国防教育。各级政府要大力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深入开展“双拥”活动,合力谱写军政军民团结新篇章。

  我们要全面准确、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坚持依法治港治澳,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落实“爱国者治港”、“爱国者治澳”原则。支持港澳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

  我们要坚持贯彻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和“九二共识”,坚定反“独”促统,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两岸同胞血脉相连,要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完善增进台湾同胞福祉的制度和政策,推动两岸共同弘扬中华文化,同心共创复兴伟业。

  我们要坚定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坚定不移走和平发展道路,坚持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同各国发展友好合作,坚定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始终做世界和平的建设者、全球发展的贡献者、国际秩序的维护者。中国愿同国际社会一道落实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携手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维护世界和平和地区稳定。

  奋斗铸就辉煌,实干赢得未来。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砥砺前行,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不懈奋斗!

  2023年3月7日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现在,我受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严峻复杂的国际形势和接踵而至的风险挑战,以习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采取一系列战略性举措,推进一系列变革性实践,实现一系列突破性进展,取得一系列标志性成果,推动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我们党胜利召开举世瞩目的第十九次、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深刻回答新时代新征程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指明了前进方向、确立了行动指南,以其在政治上、理论上、实践上的一系列重大成果载入史册,也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过去一年,在以习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坚持高质量做好立法工作,制定法律5件,修改法律9件,通过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4件,作出法律解释1件;坚持高质量做好监督工作,检查5件法律的实施情况,听取审议23个监督工作报告,开展专题询问,进行8项专题调研;坚持高质量做好代表工作,办理代表议案487件、建议9349件,共有100多人次代表参与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的工作;坚持高质量做好外事工作,决定批准或者加入条约和重要协定14项,举行双边视频活动、线场,开展线件;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93人次,圆满完成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任务。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五年任期,正逢党和国家事业蓬勃发展的伟大历史变革时期。常委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方向,紧跟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紧贴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紧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求,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紧紧依靠全体代表,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切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职责,努力做到不负党中央重托、不负人民期望的庄严承诺。

  五年来,最重要的成果是,以习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指导推动人大制度理论和人大工作实践取得了重要进展:习总书记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深刻阐释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基本内涵、本质特征、重大原则,对马克思主义民主政治理论作出了原创性贡献;习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明确人大“四个机关”的定位,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加成熟定型、更加巩固完善;党中央首次召开人大工作会议,习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对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作出系统部署;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真正打通、有机统一起来,发挥支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整体功效得到充分彰显,在实践中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和巨大的优越性,确保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五年来,通过宪法修正案,制定法律47件,修改法律111件次,作出法律解释、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决议53件,已经审议尚未通过的法律案、决定案19件;听取审议182个监督工作报告和其他报告,检查30件法律和决定实施情况,开展11次专题询问、33项专题调研;2282件代表议案、43750件代表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代表对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满意度达到98%;决定批准或者加入条约和重要协定36项,组派、接待出来访团组261个,举行和参加双多边线余场;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515人次。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在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之际,习总书记发表重要文章,深刻阐释宪法的崇高地位,强调坚持和加强党对宪法工作的全面领导,要求把宪法实施贯穿到治国理政各方面全过程,为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指明了方向。

  (一)完善宪法及宪法相关法。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明确中国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确立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健全人大组织制度、选举制度和运行机制,修改选举法、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提请代表大会审议修改全国人大组织法、全国人大议事规则、地方组织法,审议立法法修正草案并提请大会审议。制定监察法、监察官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作出关于国家监察委员会制定监察法规的决定。修改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法官法、检察官法,制定人民陪审员法。修改公务员法、工会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制定英雄烈士保护法,修改国旗法、国徽法,推动落实国歌法有关规定,依法维护英雄烈士尊严和合法权益,维护国家象征和标志尊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爱国主义精神,承担起依法维护国家意识形态安全的政治责任。

  (二)维护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根据宪法通过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常委会根据大会授权制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并决定将其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明确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当地公布实施,扭转香港在国家安全领域长期不设防的严峻局面。对香港国安法有关条款作出解释,进一步明确香港国安委和行政长官在处理国家安全问题上的地位和职责。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根据宪法通过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常委会根据大会授权修订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完善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两个产生办法,作出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资格问题的决定等,形成一套有效的民主选举制度。先后就澳门特别行政区对横琴口岸澳方口岸区及相关延伸区实施管辖、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开展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从业试点等事项作出决定,推动香港、澳门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关于特别行政区的一系列立法和决定,落实“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方针和“爱国者治港”、“爱国者治澳”原则,充分体现中央全面管治权,为推动香港进入由乱到治走向由治及兴的新阶段、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三)加强合宪性审查工作、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量。建立健全合宪性审查工作机制,在立法修法的事前、事中、事后开展全过程、常态化的合宪性审查。就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草案中的合宪性问题,形成涉及宪法规定问题的研究意见。及时回应、妥善处理保护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统一城乡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民族地区推广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等社会关切,确保法律法规和政策举措符合宪法规定、宪法原则、宪法精神。制定法规、司法解释备案审查工作办法,建立健全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常委会听取审议备案审查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制度,成立备案审查专家委员会,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显著提升。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对报送备案的7261件规范性文件逐件进行审查,对公民、组织提出的17769件审查建议逐件进行研究,认真提出处理意见;对涉及生态环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食品药品安全、人口与计划生育、民法典贯彻实施、行政处罚等20多个领域的规范性文件开展专项审查和清理,督促推动制定机关修改或废止2.5万多件,维护了公民合法权益和国家法治统一。

  (四)推动宪法实施和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开展每年的国家宪法日活动,召开国家宪法日座谈会,推动宪法实施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实施宪法规定的相关制度,两次作出关于授予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的决定,表彰为新中国建设和发展建立卓越功勋的杰出人士和为促进中外交流合作作出杰出贡献的国际友人,表彰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中作出杰出贡献的人士;作出关于对部分服刑罪犯予以特赦的决定,经法定程序特赦服刑罪犯23593人,彰显了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精神。组织常委会任命的132人次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增强公职人员贯彻实施宪法的自觉性、主动性。

  在推动实施宪法的实践中,我们更加深刻认识到,宪法集中体现了党和人民的统一意志和共同愿望,是国家意志的最高表现形式,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宪法规定的是国家的重大制度和重大事项,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具有总括性、原则性、纲领性、方向性。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要与时俱进完善和发展宪法,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体系,完善宪法相关法律制度和机制,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适应新时代对立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紧扣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部署,聚焦法治领域短板和弱项,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

  (一)围绕促进高质量发展立法。常委会会议7次审议民法典草案有关内容并7次公开征求意见,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我国首部法典民法典。制定外商投资法、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推动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及时制定乡村振兴促进法,修改种子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畜牧法,审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草案等,助推乡村振兴、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制定电子商务法、期货和衍生品法,修改反垄断法、证券法、安全生产法、审计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对外贸易法,审议金融稳定法草案、公司法修订草案等,推动形成更加公平合理的市场经济法律制度。修改专利法、著作权法、科学技术进步法,助力科技强国建设,推动实现科技自立自强。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制定耕地占用税法、车辆购置税法、资源税法、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契税法、印花税法,修改个人所得税法,审议增值税法草案,现行18个税种中已有12个税种制定法律,进一步完善税收法律制度体系。

  (二)加快国家安全领域立法。把维护国家安全放在立法工作的重要位置,制定生物安全法、数据安全法、密码法、陆地国界法、反有组织犯罪法,修改反法、国家情报法、档案法、海上交通安全法,审议反间谍法修订草案。加强涉外领域立法,制定反外国制裁法、出口管制法,审议对外关系法草案、外国国家豁免法草案,健全完善反制裁、反干涉、反“长臂管辖”的法律制度,为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提供法律保障。批准引渡、刑事司法协助、反极端主义、移管被判刑人、武器贸易、联合军事演习、反恐怖、民用航空等领域的条约和重要协定。制定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修改刑事诉讼法,为境外追逃追赃工作提供法律手段。制定海警法、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预备役人员法、消防救援衔条例,修改国防法、人民武装警察法、兵役法、军事设施保护法,作出关于深化国防动员体制改革期间暂时调整适用相关法律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衔级制度、军队战时调整适用刑事诉讼法部分规定等决定,推动提高国防和军队建设法治化水平。

  (三)形成生态环保法律制度体系。围绕深化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生态环保立法,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噪声污染防治法、湿地保护法,修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法,制定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黑土地保护法,起草审议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草案、海洋环境保护法修订草案,通过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通过不懈努力,生态环保领域形成了由1部基础性、综合性的环境保护法,若干部涉及大气、水、固体废物、土壤、噪声、海洋、湿地、草原、森林、沙漠等专门法律,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黑土地保护法及正在审议中的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草案等4部特殊区域法律组成的“1+N+4”法律制度体系,有力推动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建设。

  (四)做好社会建设和民生领域立法。保障公民受教育的权利,制定家庭教育促进法,修改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推动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制定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立法修法工作计划,制定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疫苗管理法、医师法,修改动物防疫法、药品管理法,作出关于全面禁止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和食用的决定。回应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法律援助法、社区矫正法、反食品浪费法,修改民事诉讼法、行政处罚法、社会保险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体育法,作出关于废止有关收容教育法律规定和制度的决定,审议行政诉讼法修正草案等,用法治保障人民权益、增进民生福祉。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一)。制定退役军人保障法,修改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加强特殊群体权益保障。

  (五)作出授权决定或改革决定。回应全面深化改革提出的立法需求,确保国家发展、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围绕深化国家机构改革,就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职责问题、中国海警局行使海上维权执法职权作出决定。修改57件次相关法律,3次授权国务院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适用有关法律规定,授权国务院提前下达部分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在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暂时调整适用计量法有关规定,延长授权国务院开展农村土地改革、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等试点期限,授权上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浦东新区法规,保证相关改革举措和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围绕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先后决定设立上海、北京、成渝金融法院和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和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工作,就专利等知识产权案件诉讼程序若干问题作出决定。听取审议10个授权决定和改革决定实施情况的有关报告。

  五年来,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有效发挥人大在立法选题、评估、论证、立项、协调、起草、征求意见、审议等环节的主导作用;丰富立法形式,既注重“大块头”,也注重“小快灵”,广泛采用专项立法修法计划、立法工作专班、“小切口”立法、“一事一法”、推动区域协同立法和共同立法等方式和模式;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开展立法论证、立法协商工作,实施法律案通过前评估和立法后评估,共有154件次法律草案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109万多人次参与,有效促进了立法质量和效率的提升。五年来推进高质量立法,进一步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了更为完备的法律保障。

  更好发挥人大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统筹运用法定监督方式,确保宪法法律得到有效实施,确保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一)做好规划计划、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监督。修订常委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听取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审查批准“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定期召开季度经济形势分析座谈会,加强对计划规划初步审查、重大事项的监督。修订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深入落实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连续五年听取审议中央决算报告、预算执行情况报告、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审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督促整改问题的落实。围绕特定重点领域财政资金监督,听取审议财政医疗卫生资金、财政生态环保资金、财政农业农村资金、财政交通运输资金、财政社会保障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报告,重点跟踪监督政策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加强对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监督是党中央的决策,是赋予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一项新职责。常委会作出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制定实施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工作五年规划,在定期听取审议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的基础上,每年选取重点领域开展监督,分别听取审议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企业国有资产、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推动国有资产管理科学化、规范化。

  (二)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在高质量发展领域,围绕创新驱动发展、发展海洋经济、外贸转型升级、减税降费、金融工作、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建设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数字经济发展等听取审议报告,推动解决制约重点领域、新兴行业改革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在农业农村领域,听取审议脱贫攻坚工作、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乡村产业发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报告,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发挥积极作用。在生态环保领域,连续五年听取审议年度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报告,聚焦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雄安新区和白洋淀生态保护等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和重点流域的环保工作听取审议报告,以法治力量、法律武器推动污染防治、守护绿水青山。在社会事业领域,听取审议就业工作、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医师队伍管理、文化产业发展、学前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文物工作和文物保护法实施、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法实施、儿童健康促进工作、加强和推进老龄工作、有效减轻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等报告,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突出社会治理重点问题,听取审议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深化“三非”外国人治理等报告。听取审议华侨权益保护工作情况报告。

  (三)加强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制定执法检查工作办法,从选题、组织开展、报告和审议、处理和反馈等各个环节作出全面规范。紧紧围绕法律规定、法律条文,2018年检查大气污染防治法、统计法、传染病防治法、防震减灾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2019年检查水污染防治法、中小企业促进法、就业促进法、高等教育法、可再生能源法、渔业法实施情况,2020年检查土壤污染防治法、关于全面禁止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和食用的决定和野生动物保护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慈善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实施情况,2021年检查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医药法、企业破产法、畜牧法、公证法、消防法实施情况,2022年检查环境保护法、长江保护法、科学技术普及法、乡村振兴促进法、外商投资法实施情况。结合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和执法检查报告,就大气污染防治、解决判决“执行难”、加强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财政医疗卫生资金分配和使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水污染防治、公益诉讼检察、土壤污染防治、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建设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环境保护等方面工作开展专题询问。

  (四)加强司法普法工作监督。围绕促进司法公正,对“两高”开展常态化监督。听取审议最高人民法院解决判决“执行难”、刑事审判、民事审判、知识产权审判、涉外审判等工作情况报告。听取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加强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开展公益诉讼检察、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控告申诉案件、未成年人检察等工作情况报告。围绕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开展“七五”普法专题调研,听取审议“七五”普法决议贯彻落实情况报告,作出“八五”普法决议,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五)推进专题调研成果运用。紧密结合立法、监督工作,开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粮食安全、生态环保、污染防治、设区的市地方立法、应对人口老龄化、珍惜粮食反对浪费等领域专题调研,推动解决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国家安全法实施、监察体制改革和监察法实施情况专题调研,拓展新的领域监督工作。开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工作若干重要问题、财政补贴管理与改革、完善有利于调节收入分配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发挥海外侨胞在共建“一带一路”中的重要作用、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和育种创新情况等专题调研,推动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问题。开展民族教育发展工作、民族地区兴边富民行动“十三五”规划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人口较少民族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等专题调。

Copyright © 2026 奇亿娱乐注册-平台登录地址-首页 TXT地图 HTML地图 XML地图

倾城娱乐注册 倾城娱乐登录 倾城娱乐平台